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、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二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三、做好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工作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,推进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改造。
四、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扶贫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用具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,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。
五、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。
六、贯彻执行中央、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协助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。
七、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协调、组织、综合和服务工作。
八、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,指导和检查县、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。
九、负责管理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十、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和合作。
十一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残疾人机动车,组织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机动车辆的入户、年检和审查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管理盲人按摩行业,发放盲人保健按摩从业许可证。
十三、组织募集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,扩大资金来源;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种优惠政策。
十四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室:2832905、2832180
康复工作科:2831013
宣传文体科:2832629
教育就业科:2819232
组织联络科:2832965
维权科:2832629
就业指导中心:2816603、2832593
按摩指导中心:2833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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